部落酒吧(現己結業) 1998年6月3日
澳門第一次『打正旗號』地進行『行為藝術』的公開演出,是在1998年的6月3日,6名來自日本的行為藝術家──霜田誠二(詩人、行為藝術家,日本國際表演藝術節 (NIPAF)創辦人,致力策劃亞洲與歐美藝術家在各地進行行為藝術的交流演出,並在多地舉行行為藝術表演工作坊。2000年,獲頒紐約舞蹈與表演大奬Bessie Award。)、西島一洋、黑田修、白井廣美和旅居日本的中國藝術家黃銳(現居北京,為北京798藝術特區的主要策劃人之一)和陳式森(現居香港)在部落酒吧的演出。當時他們在東京、長野、名古屋及廣島進行了第五屆國際行為藝術節,以及在法國巴黎、馬賽等地作巡迴演出後,將途經香港返回日本,當時,香港的藝術家莫昭如(香港民眾戲劇節協會總監)準備邀請他們順道在香港演出,同時與石頭公社聯繫,詢問這些藝術家在澳門演出的可能性,由於澳門一直缺乏此類藝術活動,而且機會難逢,當時這計劃亦得到黑沙環部落酒吧老板(現己返回葡國)的大力支持,免費借出場地更贊助毎位觀眾啤酒一杯,於是石頭公社便成為了這次活動的主辦機構。
當時,記得是安排了同一個晚上接續有兩場不同演出,毎場3名藝術家,各表演約15-20分鐘,演出公開宣傳及售票,意想不到的是,這樣『冷門』的藝術活動,及那時澳門藝術氣氛仍是比較冷淡的環境下,竟然吸引了比我們預期中要多的觀眾來,現場本來只能容納40人左右,但那晚郤來了接近70人,大部份都是連看兩場的,當時,酒吧的所有空間都擠滿了,地上、樓梯、甚至吧台的桌子上(因為看不見,所以有些人乾脆坐在吧台上)都是人,或坐或站,開場前藝術家出來把演出範圍收細一點,好讓更多人可以擠進來,那時,觀眾與表演者之間己經幾乎是零距離了。觀眾中有熟口熟面的藝術愛好者,但也有不少陌生的面孔,他們都是帶著期待而來的。
當晚的氣氛使人難忘,觀眾非常投入於表演者的演出當中,雖然在這樣不正規的場地裏,但當演出者在絕對的專注中緩慢地做著一些身體的動作時,現場一點干擾也沒有,是絕對的安靜。這次活動讓我們看到觀眾是樂於接受不同的藝術衝擊的,尤其是年青的觀眾,他們希望多點接觸不同的藝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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