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銳俊(石頭公社創始成員、劇場導演、藝術策劃)
『行為藝術』在澳門是一個姍姍來遲的辭彙,有人甚至會懷疑這個辭彙在澳門是否有存在的空間或必要,尤其在看到中國藝術家的奮不顧身之後,澳門人只好(趕快)認命,無論是『先天』還是『後天』,再加上社會生活環境等『土壤』的大大不同,會產生『行為藝術』的那個『背景』和『人氣』──澳門是很難會有的了。澳門不同類型的藝術中,當代藝術的創作較多在繪畫、裝置、攝影等視覺藝術的範疇上,表演(戲劇、舞蹈和音樂)或錄像等的當代藝術形式則相對較少,而對於由觀念出發、以直接的身體/行為的使用作為素材及工具,來進行創作的『行為藝術』,一直以來則好像總是缺席。
但一個沒有季節的小墟裏,也總有些不甘寂寞的人。這些年來,還是有藝術家做了一些『行為』的作品,也有一些與藝術有關的『行為』發生了,這些創作,都具有『行為藝術』其中一個主要的特點 ── 與社會相連,藝術家的視線總是朝向身邊的生活形態,因此這些作品,都不同程度地向人們展示著這個城市相當真實的一面和城市的特質,它的空間和它的社會構成,以及在其中生活的人/藝術家們的生存環境和精神狀態,而這些作品和事件的出現本身這件事,更標示著這個城市正在開始慢慢變得不一樣了。藝術家以創作書寫著城市的文化發展,這一部份的記錄,將是未來重要的參照,是不能缺席的,藝術博物館在這一方面,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90年 崗頂澳門視覺藝術學院(即今理工學院藝術高等學校前身)
當時的崗頂澳門視覺藝術學院內,由繆鵬飛教授的西方繪畫班,曾邀請過香港有『蛙王』之稱的郭孟浩來表演,這可算是最早期在澳門進行的行為藝術演出了,雖不是公開的演出,但郤對當時的藝術學生產生一定影響。郭孟浩是有名的狂熱份子,他的演出善用各種日常生活中的物事,如:生蝦、生青蛙、水泡餅、墨汁、衣夾、厠紙、油漆等應有盡有,作出有趣而奇特的組合,演出又常與觀眾互動,氣氛熱鬧。
1998年6月3日 部落酒吧(現己結業)
澳門第一次『打正旗號』地進行『行為藝術』的公開演出,是在1998年的6月3日,6名來自日本的行為藝術家──霜田誠二(詩人、行為藝術家,日本國際表演藝術節 (NIPAF)創辦人,致力策劃亞洲與歐美藝術家在各地進行行為藝術的交流演出,並在多地舉行行為藝術表演工作坊。2000年,獲頒紐約舞蹈與表演大奬Bessie Award。)、西島一洋、黑田修、白井廣美和旅居日本的中國藝術家黃銳(現居北京,為北京798藝術特區的主要策劃人之一)和陳式森(現居香港)在部落酒吧的演出。當時他們在東京、長野、名古屋及廣島進行了第五屆國際行為藝術節,以及在法國巴黎、馬賽等地作巡迴演出後,將途經香港返回日本,當時,香港的藝術家莫昭如(香港民眾戲劇節協會總監)準備邀請他們順道在香港演出,同時與石頭公社聯繫,詢問這些藝術家在澳門演出的可能性,由於澳門一直缺乏此類藝術活動,而且機會難逢,當時這計劃亦得到黑沙環部落酒吧老板(現己返回葡國)的大力支持,免費借出場地更贊助毎位觀眾啤酒一杯,於是石頭公社便成為了這次活動的主辦機構。
當時,記得是安排了同一個晚上接續有兩場不同演出,毎場3名藝術家,各表演約15-20分鐘,演出公開宣傳及售票,意想不到的是,這樣『冷門』的藝術活動,及那時澳門藝術氣氛仍是比較冷淡的環境下,竟然吸引了比我們預期中要多的觀眾來,現場本來只能容納40人左右,但那晚郤來了接近70人,大部份都是連看兩場的,當時,酒吧的所有空間都擠滿了,地上、樓梯、甚至吧台的桌子上(因為看不見,所以有些人乾脆坐在吧台上)都是人,或坐或站,開場前藝術家出來把演出範圍收細一點,好讓更多人可以擠進來,那時,觀眾與表演者之間己經幾乎是零距離了。觀眾中有熟口熟面的藝術愛好者,但也有不少陌生的面孔,他們都是帶著期待而來的。
當晚的氣氛使人難忘,觀眾非常投入於表演者的演出當中,雖然在這樣不正規的場地裏,但當演出者在絕對的專注中緩慢地做著一些身體的動作時,現場一點干擾也沒有,是絕對的安靜。
這次活動讓我們看到觀眾是樂於接受不同的藝術衝擊的,尤其是年青的觀眾,他們希望多點接觸不同的藝術形式。
2000年7月21-22日 爵士酒吧Jazz Club (現己結業)
2000年時我們再次合作,泡製了規模較大一點的『亞洲表演藝術大展演』,邀請了21位來自日本及其它亞洲地區的藝術家,包括日本的霜田誠二、西島一洋、黑田修、三枝由起夫、村井元、川端希滿子、谷川毬、幅佳織、岡田由美子、泉曉子、我妻真矢、泰國的Padungsak Kochsomrong、Mongkol Plienbangchang、Arahmaiani、Isa Perkasa、以色列的Adina Bar-On、越南的Hoang Ly、老撾的Aung Myint、Maung Tin Swe、香港的梁寶山和發生社;分別演出兩個晚上,由於藝術家較多,毎晚的演出長達3個多小時,地點是在皇朝區的玻璃屋(現成為藝術博物館場地之一),那時仍是一家爵士酒吧,同時還在藝術博物館搞了一個行為藝術的講座,該活動並得到當時的臨時澳門市政局(即現在的民政總署)的支持和主辦,由石頭公社策劃及製作。那時澳門各方面的文化活動都相對較多了,不但1999年開始有藝穗節Fringe Festival (民政總署主辦),裝置、錄像、多媒體劇場、街頭表演、環境劇場、即興演出等活潑多元的藝術形式,己經走出了以往『大眾』、『小眾』的淺灘,在藝穗節中得到大力的推動和十分『大眾化』的安排,加上1999年同時有了藝術博物館和文化中心,有規模的當代藝術展覽和演出,給予觀眾不少拓濶欣賞視野的機會,觀眾接觸不同形式藝術活動的機會多了,結果,這次活動入場的觀眾也是很多,3個小時的演出觀眾都可全程參與,在演出過程中還有與觀眾互動的部份,也得到熱烈的回應。
2005年9月17-18日 牛房倉庫 -- 澳門國際現場行為藝術表演
最近一次在澳門的公開行為藝術演出活動,就是剛剛在9月進行過的『澳門國際現場行為藝術表演MIPAF 』,這次活動由澳門現時唯一的民營藝術空間『牛房倉庫』(前身是婆仔屋藝術空間)所策劃和主辦,由於牛房倉庫為民政總署所借出的場地,所以活動也由民政總署協辦。在這兩天的演出中,一共有24位藝術家參與,當中有一些是來自成都和西安藝術學院的學生,也有其它來自上海、西安、武漢、廣州、台灣、香港、日本、葡萄牙、韓國、斯洛伐克、馬尼拉等的藝術家,澳門的表演者是吳方洲和百強( 畢業於澳門理工視覺藝術學院,創作媒介以攝影為主)。
2001年夏天 日本第六屆亞州表演藝術節和研討會
澳門藝術家較正式的行為藝術的公開演出,是2001年在日本。在霜田誠二帶著多名藝術家兩次來澳門演出後,2001年,澳門的藝術家吳方洲(視覺藝術工作者,澳門現代畫會成員,創作媒介多為版畫、油畫及攝影)也被邀請前往日本參與霜田誠二毎年夏天策劃的第六屆亞州表演藝術節和研討會,他分別在日本的4個城市──京都、名古屋、東京、長野進行了4個不同的行為藝術演出。
第一站在京都,吳方洲在演出中戴上了墨鏡、穿上白色褲襪,用中國的墨汁洗腳及洗頭,背景音樂是五、六十年代歌頌毛澤東的歌曲,整個作品立意清晰,試圖拿中國傳統文化的意涵來進行反諷和顛覆,愈洗愈黑(腳上的白色褲襪和本來就是黑色的頭髮)的行動,與時代一度瘋狂的精神狀態相呼應。第二站在名古屋的作品則是『打小人』習俗的延伸,作者請現場觀眾把最討厭的人的名字寫在中國宣紙上,然後作者就用中國傳統的女裝綉花鞋在台上逐一『打小人』,還一邊打一邊喊這個日本人的名字,一個中國人在台上狠狠地打日本人小人──顯示出語帶相關的民間幽默。第3個在東京演出的作品與這個手法相近,但還加上『性別』的元素,作品稱作『和日本女孩一起洗澡』作者請現場所有女觀眾把自己名字寫在一張宣紙上,然後作者用這張宣紙來抺身洗澡──大男人沙文主義與小男人的無聊共冶一爐,帶著『以其人之道還置其人之身』的譏諷。在長野進行的第4個演出,作者在一個網球場上以身體在地上對角線滾動,希望在日本的土地上以身體留下一個肉眼看不到的『x』,這是作者對曾經嚴重傷害中國人的日本所作出的終極批判,這個『x』更是作者以身體的極限來完成(作者患有耳水不平衡的毛病),而為此付出的代價則是暈眩與嘔吐多天。
2001年10月27日,吳方洲亦受邀往台北參加一個文化交流活動,亦做了一個行為藝術的作品『蕃茄的生命』,表演中他用各種正常和非正常的手段,來結束五十個毫無抵禦能力的蕃茄的生命。然後相類似的命題和暗喻手法,在2001年12月21日,吳方洲受邀往韓國進行行為藝術的交流活動,他的作品名為『芭比與我』,顧名思義,他的對象這次是芭比這個大眾一直熱烈消費著的『美女』。
2002年6月17-19日 《行為藝術表演工作坊》
除了邀請來澳門進行演出,石頭公社更邀請了霜田誠二親來主持三天的《行為藝術表演工作坊》,工作坊同時在石頭公社的會址(當時在新勝街,現己搬往連勝街)及婆仔屋藝術空間(現己搬往牛房倉庫)內進行。這是一個實幹式的工作坊,學員毎人毎天都必需在霜田的指引下進行創作,以創作面對自己,也要在同學面前演出。之後,參加該工作坊的其中一位學員范世康(當時是理工視覺藝術學院的學生,創作媒介以繪畫為主),更於暑假前往日本參加霜田誠二策劃,毎年於夏天進行的『亞州表演藝術節和研討會』。直到此時,澳門己有兩名藝術家獲邀參與了這個藝術節。
2002年夏天 日本第七屆亞州表演藝術節和研討會
范世康的作品與自身關係較為密切,4個城市所表演的內容和手法大致相同:他在所到的毎個城市購買1米長的黑布,撕成布條,然後逐一縳在頭上打結,耳朵同時塞進耳塞,布條最後把整個頭完全包住,只留下一個用作呼吸的小孔,然後他蹲在地上玩陀螺,再摸索著去把不知轉到哪裏的陀螺撿回來。演出繼續以這樣的方式發展,只是毎到一處城市就會多購買一塊1米的黑布條縳在頭上,玩陀螺亦會改為擰一個100丹的硬幣,由於買來的布累積多了,包頭所需的時間也愈來愈長,曾經試過在一個城市演出時,觀眾自發地把很多不同硬幣抛到台上,最終他檢不到自己所抛出的那一個。
1999年11月-2000年1月 路嘉.好笑和他的箱子
1999年一位來自意大利的年青藝術家Luca Rossi(路嘉.好笑),獲得歐洲青年藝術家奬勵計劃(巴黎),前來澳門進行三個月的創作交流,逗留澳門期間,路嘉到處找尋創作元素和靈感,在短短的3個月時間裏,他在澳門多個藝術工作室及澳門理工學院高等藝術學校內與本地藝術工作者、學生等相遇,然後發展出不同的作品,他的作品都與箱子有關,不同的箱子模式──有真實的特製大皮箱,箱內可睡3個小朋友,也有燈箱般的透光大箱,或在上面淋漓地即席繪畫的白色紙糊的大箱。路嘉亦選擇在澳門多個非正式場地──如皇朝的『煙館』酒吧、議事亭前地、石頭公社會址進行演出,使作品與場地環境和公眾有更多關連。
11月26-27日,路嘉便在皇朝的煙館酒吧內,進行一個名為『睡了』的行為藝術表演── 一個大燈箱,一個藝術學院的學生(盧小朵)躺在裏面睡覺,箱子裏同時舖滿白色麵粉,以及擺放了一些小玩具像模型的公園,觀眾可透過一道小縫看到裏面。
12月2-3日路嘉在石頭公社的會址內進行了一個名為『係入面做嘢』的行為裝置藝展,開幕時他便即場進行了一個行為演出──把油漆畫在大張垂吊的透明膠紙上。路嘉的行為藝術都是把現場作品與行為相結合的『現場藝術表演』。
具有行為藝術特質的小劇場
行為藝術的表現力來自於演出者的身體行動,而這種演出是以『觀念』先行,『動作』其後的,由於人們通常慣於從『目的』和『功能』等方面去閱讀一個『動作』或『行為』,因此這類表演常顯得不易被理解,加上『行為藝術』作品中常常存在著某種『挑釁性』,令一般不理解的觀眾對這種藝術更加保持距離。
這種作品中的『挑釁性』可能來自於創作者對於新觀念的藝術實踐,又或者來自於作品中所希望承載的人文意義──對於某一種社會現象的反思甚至批判,或對於某一約定俗成意識的挑戰,這種『挑釁性』歸根究底只是希望引起公眾更多的思考和完成自己的藝術傳達,它可以不同形式出現,未必總是以激進乖張的表演去刺激觀眾的感官,也可能通過溫柔、嬉鬧、內斂等施展它壓抑的張力,和其它藝術一樣,創作也從不局限在某一特定框架和手法之內。
其實上述這些『觀念性』、『挑釁性』等的藝術特質,也經常在其它藝術中出現,如一些街頭演出及小劇場創作,就明顯具備了以上的『行為藝術』特質,但在藝術創作形式上郤不是『行為藝術』。
在1998年日本的藝術家來澳表演之前,一直以身體作為主要創作媒介的石頭公社(澳門藝術團體,其中以『舞蹈劇場』的演出為主要創作媒介),在95-97年間己進行過好幾個不同的演出,有劇場作品及戶外街頭演出,如『一則沉淪啟事』、『舞語錄』、『請客食飯』、『一五一十風光大作』等等,演出者中包括有舞者也有非舞者,因此事先準備好的跳舞常常只是作品的其中一種手段,更多的是以觀念來啟動的行為、通過即興實驗而產生的動作,而『舞語錄』的街頭演出版和『請客食飯』的街頭演出,由於牽涉當時的社會議題,演出亦選擇在議事亭這個富代表性的公共空間裏進行,95年的『舞語錄』以政府與民眾之間嚴重的溝通障礙起題,96年的『請客食飯』則直指當時立法會選舉中的賄選現象。
除創作外,石頭公社在1999年12月19日所策劃的『這一夜,我們一同走過』,是一次歷史性的藝術行動,邀請了本地及香港等的藝術工作者,毎人進行一個關於澳門的演出-音樂、行為藝術、木偶、唸詩、即席繪畫等,打算19日凌晨時份,由石頭公社會址出發,走過大三巴,玫瑰堂,噴水池,崗頂,澳督府,阿婆井,鄭家大屋,媽閣...,邊走邊演,與觀眾一同走過澳門的大街小巷,直至黎明到來,一同看日出。希望籍著多位藝術家的不同創作,把12月19日這個特別重要的日子──澳門結束四百多年葡人統治的回歸前夕──作出反思及記錄。該次街頭活動最後由於警方的介入(共13名香港及澳門的藝術家被帶走)而演變成一場具有真正意義的行為藝術—真實的觸碰了社會的神經及引起公眾深層的反思,但藝術家們郤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部份藝術家直到現在還被列入政府的黑名單中,在出入境時造成不少困難),由於警方在拘留時己留下了記錄,這一事件也是首個在政府文案中被記錄的藝術行為。
行為藝術作為當今藝術發展的一個重要的創作形式,它所代表的時代精神和發放出來的力度,為這個紛亂的時代留下重要的生命的印刻。上述的記錄儘管零碎,但亦勾勒出近這十年裏澳門文化發展脈絡中一些分明的面貌,雖然一直以來,未有一位藝術家以『行為藝術』作為表達形式來進行較長期的、持續性的創作,亦因為缺乏持續性,因此很難談得上『發展』二字,或者正如開首所述,澳門缺乏那個『背景』。未來澳門的賭場立林,社會將發生很大的變化,也許這正是藝術家面對更多衝擊和反思的時候。
『行為藝術』在澳門是一個姍姍來遲的辭彙,有人甚至會懷疑這個辭彙在澳門是否有存在的空間或必要,尤其在看到中國藝術家的奮不顧身之後,澳門人只好(趕快)認命,無論是『先天』還是『後天』,再加上社會生活環境等『土壤』的大大不同,會產生『行為藝術』的那個『背景』和『人氣』──澳門是很難會有的了。澳門不同類型的藝術中,當代藝術的創作較多在繪畫、裝置、攝影等視覺藝術的範疇上,表演(戲劇、舞蹈和音樂)或錄像等的當代藝術形式則相對較少,而對於由觀念出發、以直接的身體/行為的使用作為素材及工具,來進行創作的『行為藝術』,一直以來則好像總是缺席。
但一個沒有季節的小墟裏,也總有些不甘寂寞的人。這些年來,還是有藝術家做了一些『行為』的作品,也有一些與藝術有關的『行為』發生了,這些創作,都具有『行為藝術』其中一個主要的特點 ── 與社會相連,藝術家的視線總是朝向身邊的生活形態,因此這些作品,都不同程度地向人們展示著這個城市相當真實的一面和城市的特質,它的空間和它的社會構成,以及在其中生活的人/藝術家們的生存環境和精神狀態,而這些作品和事件的出現本身這件事,更標示著這個城市正在開始慢慢變得不一樣了。藝術家以創作書寫著城市的文化發展,這一部份的記錄,將是未來重要的參照,是不能缺席的,藝術博物館在這一方面,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90年 崗頂澳門視覺藝術學院(即今理工學院藝術高等學校前身)
當時的崗頂澳門視覺藝術學院內,由繆鵬飛教授的西方繪畫班,曾邀請過香港有『蛙王』之稱的郭孟浩來表演,這可算是最早期在澳門進行的行為藝術演出了,雖不是公開的演出,但郤對當時的藝術學生產生一定影響。郭孟浩是有名的狂熱份子,他的演出善用各種日常生活中的物事,如:生蝦、生青蛙、水泡餅、墨汁、衣夾、厠紙、油漆等應有盡有,作出有趣而奇特的組合,演出又常與觀眾互動,氣氛熱鬧。
1998年6月3日 部落酒吧(現己結業)
澳門第一次『打正旗號』地進行『行為藝術』的公開演出,是在1998年的6月3日,6名來自日本的行為藝術家──霜田誠二(詩人、行為藝術家,日本國際表演藝術節 (NIPAF)創辦人,致力策劃亞洲與歐美藝術家在各地進行行為藝術的交流演出,並在多地舉行行為藝術表演工作坊。2000年,獲頒紐約舞蹈與表演大奬Bessie Award。)、西島一洋、黑田修、白井廣美和旅居日本的中國藝術家黃銳(現居北京,為北京798藝術特區的主要策劃人之一)和陳式森(現居香港)在部落酒吧的演出。當時他們在東京、長野、名古屋及廣島進行了第五屆國際行為藝術節,以及在法國巴黎、馬賽等地作巡迴演出後,將途經香港返回日本,當時,香港的藝術家莫昭如(香港民眾戲劇節協會總監)準備邀請他們順道在香港演出,同時與石頭公社聯繫,詢問這些藝術家在澳門演出的可能性,由於澳門一直缺乏此類藝術活動,而且機會難逢,當時這計劃亦得到黑沙環部落酒吧老板(現己返回葡國)的大力支持,免費借出場地更贊助毎位觀眾啤酒一杯,於是石頭公社便成為了這次活動的主辦機構。
當時,記得是安排了同一個晚上接續有兩場不同演出,毎場3名藝術家,各表演約15-20分鐘,演出公開宣傳及售票,意想不到的是,這樣『冷門』的藝術活動,及那時澳門藝術氣氛仍是比較冷淡的環境下,竟然吸引了比我們預期中要多的觀眾來,現場本來只能容納40人左右,但那晚郤來了接近70人,大部份都是連看兩場的,當時,酒吧的所有空間都擠滿了,地上、樓梯、甚至吧台的桌子上(因為看不見,所以有些人乾脆坐在吧台上)都是人,或坐或站,開場前藝術家出來把演出範圍收細一點,好讓更多人可以擠進來,那時,觀眾與表演者之間己經幾乎是零距離了。觀眾中有熟口熟面的藝術愛好者,但也有不少陌生的面孔,他們都是帶著期待而來的。
當晚的氣氛使人難忘,觀眾非常投入於表演者的演出當中,雖然在這樣不正規的場地裏,但當演出者在絕對的專注中緩慢地做著一些身體的動作時,現場一點干擾也沒有,是絕對的安靜。
這次活動讓我們看到觀眾是樂於接受不同的藝術衝擊的,尤其是年青的觀眾,他們希望多點接觸不同的藝術形式。
2000年7月21-22日 爵士酒吧Jazz Club (現己結業)
2000年時我們再次合作,泡製了規模較大一點的『亞洲表演藝術大展演』,邀請了21位來自日本及其它亞洲地區的藝術家,包括日本的霜田誠二、西島一洋、黑田修、三枝由起夫、村井元、川端希滿子、谷川毬、幅佳織、岡田由美子、泉曉子、我妻真矢、泰國的Padungsak Kochsomrong、Mongkol Plienbangchang、Arahmaiani、Isa Perkasa、以色列的Adina Bar-On、越南的Hoang Ly、老撾的Aung Myint、Maung Tin Swe、香港的梁寶山和發生社;分別演出兩個晚上,由於藝術家較多,毎晚的演出長達3個多小時,地點是在皇朝區的玻璃屋(現成為藝術博物館場地之一),那時仍是一家爵士酒吧,同時還在藝術博物館搞了一個行為藝術的講座,該活動並得到當時的臨時澳門市政局(即現在的民政總署)的支持和主辦,由石頭公社策劃及製作。那時澳門各方面的文化活動都相對較多了,不但1999年開始有藝穗節Fringe Festival (民政總署主辦),裝置、錄像、多媒體劇場、街頭表演、環境劇場、即興演出等活潑多元的藝術形式,己經走出了以往『大眾』、『小眾』的淺灘,在藝穗節中得到大力的推動和十分『大眾化』的安排,加上1999年同時有了藝術博物館和文化中心,有規模的當代藝術展覽和演出,給予觀眾不少拓濶欣賞視野的機會,觀眾接觸不同形式藝術活動的機會多了,結果,這次活動入場的觀眾也是很多,3個小時的演出觀眾都可全程參與,在演出過程中還有與觀眾互動的部份,也得到熱烈的回應。
2005年9月17-18日 牛房倉庫 -- 澳門國際現場行為藝術表演
最近一次在澳門的公開行為藝術演出活動,就是剛剛在9月進行過的『澳門國際現場行為藝術表演MIPAF 』,這次活動由澳門現時唯一的民營藝術空間『牛房倉庫』(前身是婆仔屋藝術空間)所策劃和主辦,由於牛房倉庫為民政總署所借出的場地,所以活動也由民政總署協辦。在這兩天的演出中,一共有24位藝術家參與,當中有一些是來自成都和西安藝術學院的學生,也有其它來自上海、西安、武漢、廣州、台灣、香港、日本、葡萄牙、韓國、斯洛伐克、馬尼拉等的藝術家,澳門的表演者是吳方洲和百強( 畢業於澳門理工視覺藝術學院,創作媒介以攝影為主)。
2001年夏天 日本第六屆亞州表演藝術節和研討會
澳門藝術家較正式的行為藝術的公開演出,是2001年在日本。在霜田誠二帶著多名藝術家兩次來澳門演出後,2001年,澳門的藝術家吳方洲(視覺藝術工作者,澳門現代畫會成員,創作媒介多為版畫、油畫及攝影)也被邀請前往日本參與霜田誠二毎年夏天策劃的第六屆亞州表演藝術節和研討會,他分別在日本的4個城市──京都、名古屋、東京、長野進行了4個不同的行為藝術演出。
第一站在京都,吳方洲在演出中戴上了墨鏡、穿上白色褲襪,用中國的墨汁洗腳及洗頭,背景音樂是五、六十年代歌頌毛澤東的歌曲,整個作品立意清晰,試圖拿中國傳統文化的意涵來進行反諷和顛覆,愈洗愈黑(腳上的白色褲襪和本來就是黑色的頭髮)的行動,與時代一度瘋狂的精神狀態相呼應。第二站在名古屋的作品則是『打小人』習俗的延伸,作者請現場觀眾把最討厭的人的名字寫在中國宣紙上,然後作者就用中國傳統的女裝綉花鞋在台上逐一『打小人』,還一邊打一邊喊這個日本人的名字,一個中國人在台上狠狠地打日本人小人──顯示出語帶相關的民間幽默。第3個在東京演出的作品與這個手法相近,但還加上『性別』的元素,作品稱作『和日本女孩一起洗澡』作者請現場所有女觀眾把自己名字寫在一張宣紙上,然後作者用這張宣紙來抺身洗澡──大男人沙文主義與小男人的無聊共冶一爐,帶著『以其人之道還置其人之身』的譏諷。在長野進行的第4個演出,作者在一個網球場上以身體在地上對角線滾動,希望在日本的土地上以身體留下一個肉眼看不到的『x』,這是作者對曾經嚴重傷害中國人的日本所作出的終極批判,這個『x』更是作者以身體的極限來完成(作者患有耳水不平衡的毛病),而為此付出的代價則是暈眩與嘔吐多天。
2001年10月27日,吳方洲亦受邀往台北參加一個文化交流活動,亦做了一個行為藝術的作品『蕃茄的生命』,表演中他用各種正常和非正常的手段,來結束五十個毫無抵禦能力的蕃茄的生命。然後相類似的命題和暗喻手法,在2001年12月21日,吳方洲受邀往韓國進行行為藝術的交流活動,他的作品名為『芭比與我』,顧名思義,他的對象這次是芭比這個大眾一直熱烈消費著的『美女』。
2002年6月17-19日 《行為藝術表演工作坊》
除了邀請來澳門進行演出,石頭公社更邀請了霜田誠二親來主持三天的《行為藝術表演工作坊》,工作坊同時在石頭公社的會址(當時在新勝街,現己搬往連勝街)及婆仔屋藝術空間(現己搬往牛房倉庫)內進行。這是一個實幹式的工作坊,學員毎人毎天都必需在霜田的指引下進行創作,以創作面對自己,也要在同學面前演出。之後,參加該工作坊的其中一位學員范世康(當時是理工視覺藝術學院的學生,創作媒介以繪畫為主),更於暑假前往日本參加霜田誠二策劃,毎年於夏天進行的『亞州表演藝術節和研討會』。直到此時,澳門己有兩名藝術家獲邀參與了這個藝術節。
2002年夏天 日本第七屆亞州表演藝術節和研討會
范世康的作品與自身關係較為密切,4個城市所表演的內容和手法大致相同:他在所到的毎個城市購買1米長的黑布,撕成布條,然後逐一縳在頭上打結,耳朵同時塞進耳塞,布條最後把整個頭完全包住,只留下一個用作呼吸的小孔,然後他蹲在地上玩陀螺,再摸索著去把不知轉到哪裏的陀螺撿回來。演出繼續以這樣的方式發展,只是毎到一處城市就會多購買一塊1米的黑布條縳在頭上,玩陀螺亦會改為擰一個100丹的硬幣,由於買來的布累積多了,包頭所需的時間也愈來愈長,曾經試過在一個城市演出時,觀眾自發地把很多不同硬幣抛到台上,最終他檢不到自己所抛出的那一個。
1999年11月-2000年1月 路嘉.好笑和他的箱子
1999年一位來自意大利的年青藝術家Luca Rossi(路嘉.好笑),獲得歐洲青年藝術家奬勵計劃(巴黎),前來澳門進行三個月的創作交流,逗留澳門期間,路嘉到處找尋創作元素和靈感,在短短的3個月時間裏,他在澳門多個藝術工作室及澳門理工學院高等藝術學校內與本地藝術工作者、學生等相遇,然後發展出不同的作品,他的作品都與箱子有關,不同的箱子模式──有真實的特製大皮箱,箱內可睡3個小朋友,也有燈箱般的透光大箱,或在上面淋漓地即席繪畫的白色紙糊的大箱。路嘉亦選擇在澳門多個非正式場地──如皇朝的『煙館』酒吧、議事亭前地、石頭公社會址進行演出,使作品與場地環境和公眾有更多關連。
11月26-27日,路嘉便在皇朝的煙館酒吧內,進行一個名為『睡了』的行為藝術表演── 一個大燈箱,一個藝術學院的學生(盧小朵)躺在裏面睡覺,箱子裏同時舖滿白色麵粉,以及擺放了一些小玩具像模型的公園,觀眾可透過一道小縫看到裏面。
12月2-3日路嘉在石頭公社的會址內進行了一個名為『係入面做嘢』的行為裝置藝展,開幕時他便即場進行了一個行為演出──把油漆畫在大張垂吊的透明膠紙上。路嘉的行為藝術都是把現場作品與行為相結合的『現場藝術表演』。
具有行為藝術特質的小劇場
行為藝術的表現力來自於演出者的身體行動,而這種演出是以『觀念』先行,『動作』其後的,由於人們通常慣於從『目的』和『功能』等方面去閱讀一個『動作』或『行為』,因此這類表演常顯得不易被理解,加上『行為藝術』作品中常常存在著某種『挑釁性』,令一般不理解的觀眾對這種藝術更加保持距離。
這種作品中的『挑釁性』可能來自於創作者對於新觀念的藝術實踐,又或者來自於作品中所希望承載的人文意義──對於某一種社會現象的反思甚至批判,或對於某一約定俗成意識的挑戰,這種『挑釁性』歸根究底只是希望引起公眾更多的思考和完成自己的藝術傳達,它可以不同形式出現,未必總是以激進乖張的表演去刺激觀眾的感官,也可能通過溫柔、嬉鬧、內斂等施展它壓抑的張力,和其它藝術一樣,創作也從不局限在某一特定框架和手法之內。
其實上述這些『觀念性』、『挑釁性』等的藝術特質,也經常在其它藝術中出現,如一些街頭演出及小劇場創作,就明顯具備了以上的『行為藝術』特質,但在藝術創作形式上郤不是『行為藝術』。
在1998年日本的藝術家來澳表演之前,一直以身體作為主要創作媒介的石頭公社(澳門藝術團體,其中以『舞蹈劇場』的演出為主要創作媒介),在95-97年間己進行過好幾個不同的演出,有劇場作品及戶外街頭演出,如『一則沉淪啟事』、『舞語錄』、『請客食飯』、『一五一十風光大作』等等,演出者中包括有舞者也有非舞者,因此事先準備好的跳舞常常只是作品的其中一種手段,更多的是以觀念來啟動的行為、通過即興實驗而產生的動作,而『舞語錄』的街頭演出版和『請客食飯』的街頭演出,由於牽涉當時的社會議題,演出亦選擇在議事亭這個富代表性的公共空間裏進行,95年的『舞語錄』以政府與民眾之間嚴重的溝通障礙起題,96年的『請客食飯』則直指當時立法會選舉中的賄選現象。
除創作外,石頭公社在1999年12月19日所策劃的『這一夜,我們一同走過』,是一次歷史性的藝術行動,邀請了本地及香港等的藝術工作者,毎人進行一個關於澳門的演出-音樂、行為藝術、木偶、唸詩、即席繪畫等,打算19日凌晨時份,由石頭公社會址出發,走過大三巴,玫瑰堂,噴水池,崗頂,澳督府,阿婆井,鄭家大屋,媽閣...,邊走邊演,與觀眾一同走過澳門的大街小巷,直至黎明到來,一同看日出。希望籍著多位藝術家的不同創作,把12月19日這個特別重要的日子──澳門結束四百多年葡人統治的回歸前夕──作出反思及記錄。該次街頭活動最後由於警方的介入(共13名香港及澳門的藝術家被帶走)而演變成一場具有真正意義的行為藝術—真實的觸碰了社會的神經及引起公眾深層的反思,但藝術家們郤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部份藝術家直到現在還被列入政府的黑名單中,在出入境時造成不少困難),由於警方在拘留時己留下了記錄,這一事件也是首個在政府文案中被記錄的藝術行為。
行為藝術作為當今藝術發展的一個重要的創作形式,它所代表的時代精神和發放出來的力度,為這個紛亂的時代留下重要的生命的印刻。上述的記錄儘管零碎,但亦勾勒出近這十年裏澳門文化發展脈絡中一些分明的面貌,雖然一直以來,未有一位藝術家以『行為藝術』作為表達形式來進行較長期的、持續性的創作,亦因為缺乏持續性,因此很難談得上『發展』二字,或者正如開首所述,澳門缺乏那個『背景』。未來澳門的賭場立林,社會將發生很大的變化,也許這正是藝術家面對更多衝擊和反思的時候。